2021年学院胡成娟励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学院本、硕、博各班:
由胡成娟女士捐助设立的“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/ 社会学院胡成娟励学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胡成娟励学金”),已于2019 年、2020年顺利完成第一、第二年基金评选工作,年资助总额5万元人民币。现启动2021年基金评选工作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和办法
参见《胡成娟励学金条例》(见附件1)。
二、材料报送与提交
1.《胡成娟励学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2)1份,本人填写完整并签字;
2.上一学年成绩单1份(2021级新生不用提供);
3.其他材料:
1)申报本人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,或家庭突遭变故,造成生活困难资助的,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(如病历、医药费等)原件或复印件1份;
2)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国交流交换的资助的,还须提供出 国交流学费、生活费证明或说明材料。
纸质版材料请于2021年11月15日(周一)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(后主楼 2230A 室),电子版由申报人发至: bnuxsgz@bnu.edu.cn。
联系人:皮兴灿
联系电话:58802848。
胡成娟管委会秘书处
2021 年 11 月 10 日